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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 EB-5 投资:概述:
自 1990 年以来,EB-5 移民投资者计划使外国人能够与其直系亲属一起合法移居美国,并享受以下福利:永久居民身份。要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五优先 (EB-5) 签证资格,外国公民必须投资一家新的商业企业 (NCE)、创造至少 10 个全职工作岗位,并遵守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的所有规定)规定。 EB-5计划自推出以来改善了美国经济,成千上万的外国人实现了他们的梦想获得美国绿卡。
计划 EB-5 投资的外国人有两种选择:他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间接投资:区域中心 或者直接投资 EB-5 项目。
直接和间接 EB-5 投资之间的差异:
所有 EB-5 投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都必须创造至少 10 个就业机会,并符合 USCIS 的最低投资金额。尽管如此,直接和间接 EB-5 项目之间仍存在一些显着差异。其中包括就业创造过程、每种投资类型的结构以及区域中心在间接 EB-5 项目中的作用。
创造就业:
直接 EB-5 项目只能将直接创造的就业机会计入满足创造就业要求。这些直接工作必须是由合格的美国工人担任的全职(至少 35 小时)职位。此外,直接就业机会必须由 NCE 创造并出现在其工资单上。在大多数情况下,直接就业包括操作职位 与 NCE 的日常运营相关。
另一方面,EB-5 区域中心项目享有更加灵活的就业创造标准。间接投资的外国人除了直接就业之外,还可以计算间接就业和诱导就业。因此,区域中心项目通常更容易满足创造就业的要求。与直接就业不同,间接工作 它们并非由 NCE 本身创建,而是 EB-5 项目对其所在地区产生积极经济影响的结果。例如,区域中心项目可以从当地企业采购建筑材料、设备和物资,从而间接创造就业机会。
诱导就业是由员工在当地社区的支出产生的。当区域中心项目的员工将工资花在项目所在区域时,他们通过增强当地经济来吸引就业。由于计算间接就业和衍生就业很复杂,经济学家通常必须生成一份详细的报告,概述该项目对社区的影响。
同时,间接和衍生就业岗位在区域中心项目创造的就业岗位总量中所占比例不超过90%。这意味着区域中心项目必须创造至少一个直接就业岗位。如果区域中心资助的建设开发持续时间少于两年,那么间接就业的上限将变为 75%。
项目结构:
区域中心 EB-5 项目通常涉及多个实体。由于这些项目可以计算诱导就业和间接就业,因此每个实体创造的就业岗位可以计入满足总需求。此外,NCE 和就业创造实体 (JCE) 通常是分开的。另一方面,直接 EB-5 项目中的 NCE 和 JCE 通常是相同的。此外,每笔直接 EB-5 投资都必须进入 NCE,NCE 负责为每个 EB-5 投资者创造 10 个所需的就业机会。由于直接 EB-5 项目的 NCE 必须接受投资,因此贷款模式很少是可行的选择,因为贷款人和借款人都必须参与。
直接 EB-5 投资者可以将其资本投资于母公司拥有的子公司。对于此类投资,母公司因其对子公司的所有权而被视为 NCE。在这种情况下,获得 EB-5 资本的子公司负责创造就业机会。如果投资分摊给几家子公司,那么每一家子公司都必须创造就业机会。此外,如果母公司位于目标就业领域 (TEA),因此有资格获得较低的投资金额,子公司也必须位于 TEA 内,否则,投资者将不被允许以减少的金额进行投资。
对区域中心的依赖:
要进行间接 EB-5 投资,外国人必须寻找与 USCIS 批准的区域中心相关的项目。由于区域中心计划依赖于政府定期更新,间接 EB-5 投资者应记住,其签证申请的成功部分取决于该计划的重新授权。此外,如果经批准的区域中心不再遵守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指导方针,则可能会失去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指定。
直接 EB-5 投资不依赖于此类授权。